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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关于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集中体现在土地征收制度和宅基地制度;最为明显的就是,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愈加便民、利民;但很多农民都没有完全了解制度改革的具体内容,不知道主要是涉及到了哪些方面;所以,下面农业百事通就来给咱农民朋友仔细说明一下;
土地征收不再直接征收,需要获得农民许可
以往在农村进行土地征收的过程中都是农民直接被告知土地会被征收,从而导致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都不够;而现在在农村进行土地征收,则需要在获得农民许可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征地,在整个征地过程中强化被征地农民的之知情权和监督权,限制地方政府滥用征地权;
土地征收减少地上附着物补偿,增加住房补偿和社会保障
新版《土地法(修正案)》中明确指出,不再将农民居住的地方作为地上附着物补偿,而是当作专门的财产权给予合理的补偿,并将增加被征地农民的住房补偿和社会保障费用;
保障所有农村居民实现户有所居的权利
对于在农村不能实现“一户一宅”的农村居民,政府要采取相关的措施,一定要确保其能够实现户有所居的权利;保障住房安全;
下放宅基地审批权限,明确规定宅基地自愿退出
今年将简化宅基地审批程序,下放宅基地审批权限,但另外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对于农村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这一块也做出了原则性的明确的规定;当然还是保持自愿的原则,不过依旧是鼓励的政策,最终还是看农民朋友自己的选择;
综上来看的话,今年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基于为农民的实际利益考虑的,改变了很多以往不利于农民实际利益的举措,这一点咱农民朋友还是非常值得欣慰的;大家认为在农村土地制度这一方面还有哪些问题需要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