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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即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它的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核查的几个村都有平分低金的现象,而且这种现象屡禁不止,根据部分村干的说法,他们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如果不进行全体村民平分,他们就会被村民用合法的程序罢免。
西北的8月、阴雨连绵、某村民大会,村主任在大喇叭上喊了好几次,村民开始慢腾腾的陆续进入会场,等到村民差不多全部到齐后,村干宣读讲解了农村低保评选办法后,村民沉默了。
在村干的鼓励下,有一个村民提议“即然全部归零,重新评定,那就按国家政策,大家投票推选、有几人随声符合、表示赞同”“我不同意、有的人已经享受低保多年了,轮也轮到我们了、而且推选不公平,我们家本来就穷,母亲还在住院,又长期在外务工,和村上的人也不是太熟悉,选也选不上我”“我提议全村轮流享受低保,一年一轮流,不能把低保一直就给那几人享受”“轮流我不同意、你们经常在村里,轮流了这几年,我也么见到一分钱”“那平分吧,这样谁都能见到钱,人人都有份、好,好,我同意、大部分人随声附合道”村主任无奈的摇了摇头,解释了为什么不能平分的理由,可村民还是大专喊到,低保就要平分,这是我们的意见,你是我们推选出来的,你不听我们的意见,你听谁的?村主任只有说暂时散会,等他把你们的意见上报乡政府后在做定论。三天后,回复大家还是不能平分,据说当时场面混乱!至今,这项工作还在停滞中......
民政部门解释
村委会是从事公务工作不得擅自挪用专项款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是国家为解决村民中没有经济收入、生活比较困难、提高困难户生活水平的带有优抚、扶贫、救济性质的特定款物。
村委员会是受乡政府委托,从事发放申报低保金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的机构。如果擅自将扶贫救济的专项款物平均分配和挪为他用,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已经构成滥用职权罪和挪用特定款物罪。所以说平分低保违反法律规定